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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發布新的法律職業 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

    2020年05月22日07:36  來源:寧夏日報
     

    5月20日,記者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了解到,為確保我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正常進行,彌補考試考務成本支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規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結合我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費成本監審情況,制定了我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位費收費標準。其中,客觀題考試每人160元,主觀題考試每人120元。

    寧夏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中,除包含《司法部關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中應上繳司法部的考務費,還包含自治區司法主管部門組織考試的宣傳、報名、監考、督考、租用考場、發放證書等考試相關費用。在收費標準之外,不能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自治區司法廳作為全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主體,將按照自治區非稅收入管理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考試考務費全額上繳自治區級國庫,使用自治區財政廳統一印制財政票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同時,認真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將批準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批準文號、投訴電話等通過部門門戶網站或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考生監督。

    該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所核定的收費標準仍為試行標準,試行期為3年,試行期滿前3個月,由自治區司法廳向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申報核定正式收費標準。(記者 楊曉秋 張唯)

    (責編:趙茉鈺、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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