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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管理辦法下月起執行

    2021年03月22日08:07  來源:寧夏日報
     

    近日,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印發自治區《“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管理辦法》,《辦法》將于4月1日起正式執行。

    該《辦法》進一步擴大了寧夏“互聯網+”醫療服務的覆蓋面。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在具備準入條件后,均可申請納入寧夏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經各市、縣(區)醫保經辦機構組織專家對互聯網醫療機構進行評估,雙方達成一致后自愿簽訂協議。醫保部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定點醫院名單、服務內容和收費價格等信息。

    該《辦法》允許“互聯網+”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本著布局合理、方便群眾、安全有效的原則,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協議,實現“互聯網+”醫療復診處方流轉至定點零售藥店,藥品費用由醫;鸢凑詹桓哂诠⑨t療機構的藥品價格和醫保支付標準支付,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與定點零售藥店進行結算!盎ヂ摼W+”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也可以將處方推送至第三方藥品配送機構等,由第三方機構向就診參保群眾直接配送藥品,方便參;颊呔驮\和就近取藥。屆時,各市、縣(區)醫保部門可結合各地實際,從門診大病開始確定互聯網復診醫保支付病種,優先滿足門診大病復診續方需求,逐步擴大常見病、慢性病“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范圍,并對線上、線下醫療服務試行公平的醫保支付政策。

    據了解,此前,為促進寧夏“互聯網+”醫療服務健康發展,已經出臺了一系列“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政策,制定了第一批包括互聯網復診、互聯網(遠程)會診等6項新的醫療服務項目的試行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此次《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系統性規范“互聯網+”醫保政策體系,方便群眾看病就醫,減輕醫療機構門診壓力。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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