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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出臺《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

    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入“三農”領域

    2021年10月17日08:43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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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記者從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了解到,我區出臺《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明確要建立適應鄉村振興發展的現代農村金融體系,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入“三農”領域,著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實施意見》指出,未來5年,我區將推動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平穩過渡,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信用評價體系、風險管理體系“三個體系”,推動金融支農服務與財政支農政策協調聯動、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協調聯動、基層金融機構與基層黨組織“雙基”聯動,形成服務有平臺、信用能評估、風險可把控的“信用+金融+產業+農戶”的現代農村金融體系,實現涉農金融供給持續增加,農村金融綜合服務體系全面完善,基層金融服務網點基本滿足鄉村振興需求,涉農金融機構治理體系和支農能力明顯提升,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商業可持續性有較大改善,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持續提升。

    《實施意見》提出9項27條舉措,包括加強政策有效銜接、優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完善“三農”金融信用體系建設、探索“整村授信”信貸支農模式、優化融資擔保體系、提升保險保障能力、加大直接融資力度、健全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以及加大對重點領域的金融資源投入!秾嵤┮庖姟访鞔_,過渡期內,保持主要金融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單戶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不得超過10萬元,5萬元以上部分貸款不予貼息,也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貸款期限應符合產業發展周期,最長可延長至3年。要以鄉鎮為單位建立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主責任銀行制度,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實行名單制管理,確保應貸盡貸,精準支持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發展生產增收致富。

    《實施意見》要求,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優化完善“631”評級授信模型,對獲得評級高的農戶,提供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服務。各擔保機構、銀行加大與國家融擔基金合作力度。到2021年末,力爭使我區再擔保風險分擔業務總規模達到50億元,其中涉農再擔保業務不低于30%,助力全區鄉村振興產業發展。要支持擴大枸杞、釀酒葡萄、奶產業、肉牛和灘羊等產業農業保險覆蓋面,有效抵御農業生產風險,探索建立“政策性+商業性”保險體系,發揮農業保險增信功能,不斷拓寬融資渠道。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水稻、小麥、玉米主要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收入保險試點,健全區域特色小產業保障體系。

    《實施意見》要求,要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明珠計劃”實施,建立專人“保姆式”服務機制。持續開展“證券服務市縣行”活動,加大對具備基礎條件的農業企業上市輔導培育,加快涉農企業上市步伐。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更多涉農新三板企業晉級精選層和創新層,引導精選層企業轉板上市。支持民營涉農企業債券融資,按發債額每年給予2%的貼息。要積極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大力開展保單、農機具和大棚設施、活體畜禽、圈舍、養殖設施等抵押質押貸款業務。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供應鏈金融服務,積極發放信用貸款。鼓勵支持市場主體開展用水權、山林權、土地權、排污權的抵押、貸款、交易等金融活動,激發市場主體投資活力。設立農村人居環境建設貸,鼓勵和支持農戶對使用年限超過20年的農房、庭院進行翻建、改造。(記者 周一青)

    (責編:高嘉蔚、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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