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試行領導干部學法清單制度 每年自學時間不少于40學時
4月12日,記者從寧夏司法廳獲悉,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制定印發《領導干部學法清單制度(試行)》,將領導干部學法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第三方評估中,每年自學時間不少于40學時。
本制度適用于自治區區直各部門(單位),各市、縣(區)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人民團體、高等院校、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建立“1+3+X”清單,即以“一個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三個領域”(憲法及其相關法、黨內法規、民法典)為重點內容,“X個法律法規”(與本單位職能相關的法律法規)為自選內容的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體系。
具體內容包括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黨內法規、民法典等共性內容,以及學習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按照學法內容制訂領導干部個人學法清單等個性內容。
學法方式以自學為主。領導干部應充分利用“學習強國”、各級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普法網、寧夏干部網絡學院等平臺,結合本職工作,加強法律知識的自學,每年自學時間不少于40學時。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堅持黨委理論中心組學法、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單位領導班子會會前學法,堅持重大決策前專題學法,凡是涉及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決策前先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
同時,發揮黨校(行政學院)主陣地作用,將法治教育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內容。開展“法治大講堂”學法講法,各級各單位“法治大講堂”每年至少舉辦2次法治講座。運用展覽、電教片、職務犯罪服刑人員“現身說法”、旁聽庭審、領導干部出庭應訴等形式,開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
建立領導干部講法制度,領導干部通過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黨課、主題黨日活動、專題講座、輔導培訓、工作交流等形式講授法治課,各級黨政正職要帶頭講法,每年不少于1次,講述法治課情況記錄在年度述職述責述廉述法報告中。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法治實踐成效作為檢驗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標準。
制度還確定了考試評估內容,各地各單位在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中,將法治教育納入干部和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崗位培訓的必訓內容。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自治區司法廳不定期組織全區領導干部網上法律知識學習和考試,在組織年度法治督查時,現場進行測試。將領導干部學法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第三方評估中,領導干部學法考法情況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每年年終各級領導干部全覆蓋開展述職述責述廉述法,把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和個人遵守黨紀國法的情況納入領導干部年終綜合考評和平時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形成“德、能、勤、績、廉、法”六位一體的述職考評機制。(記者 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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