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開展食用農產品“生鮮燈”專項整治
為深入貫徹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燈具配置使用,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以食用農產品“生鮮燈”整治為小切口,推進制售假劣肉制品問題整治走深走實,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大民生。
高位謀劃,下好“先手棋”。深入分析寧夏全區食用農產品照明燈具配置使用情況,制定印發《全區食用農產品“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對象、內容和措施,召開寧夏2025年全區市場監管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專題安排專項整治工作,為整治工作筑牢思想根基、明確行動路徑。
精準施策,繪就“標準圖”。參照《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并借鑒外省經驗做法,對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場所照明燈具進行規范,規定照明燈具應通過國家強制性認證、照明光源色表特征為白光、色溫值4000K-6500K、光源一般顯色指數Ra≥80、被照物觀察面照度E值500lx~1500lx,為執法檢查提供統一、明確的依據,提高監管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整體推進,筑牢“安全線”。寧夏全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以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生鮮肉菜店等為重點場所,以肉類、蔬菜類、水果類、水產品類等生鮮食用農產品為重點品種,全面排查“生鮮燈”使用情況,對不合規燈具督促拆除更換,對拒不改正的依法嚴厲查處。期間,共排查各類食用農產品經營主體3399家、燈具銷售店272家,更換拆除不合規照明燈具3546具,拆除經營場所有色圍檔11處,下發《提醒告知書》3337份,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246份,查辦違法違規案件128件。
督導約談,繃緊“責任弦”。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專項整治督導組對寧夏全區“生鮮燈”整治工作調研督導,實地抽查經營場所整改情況,了解工作開展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落實情況,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質效。針對個別經營者“生鮮燈”問題整改不徹底,召開專題約談會,反饋問題、宣講規定、提出整改意見,壓實主體責任,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建章立制,織密“監管網”。寧夏全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與商務、農業農村等部門加強協作,建立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機制;與駐單位紀檢監察組加強協同,建立局組聯動工作機制;將“生鮮燈”監管納入日常監管,建立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出臺寧夏全區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場所配置照明設施技術規范和“生鮮燈”監督檢查指南;督促經營者將“生鮮燈”納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內容,落實主體責任。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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