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危險廢物處置“綜合監管一件事”實施細則
2025年11月22日10:33 | 來源:寧夏日報
近日,我區印發《自治區危險廢物處置“綜合監管一件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通過整合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部門監管職能,構建起跨部門協同、全要素覆蓋、差異化管控的綜合監管體系,為全區生態環境安全筑牢制度屏障。
《實施細則》明確監管對象為取得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許可證的集中處置單位,清晰劃定了兩大核心監管職責。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統籌全區綜合監管工作,重點核查經營許可、標識設置、轉移聯單、處置設施運行等13類合規事項;交通運輸部門圍繞從業資質、運輸車輛設備、運輸過程管理及應急處置等四方面開展專項監管,形成“處置端+運輸端”雙向發力的監管格局。
創新監管機制是《實施細則》的突出亮點。我區將推行“一業一冊、一業一單、一業一查”的標準化監管模式:兩部門聯合編制《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合規經營指南》,通過政務網、動態監管信息系統全覆蓋推送;制定統一檢查清單,明確檢查項目、內容與責任主體,杜絕監管隨意性;繪制監管流程圖,規范“方案制定—現場檢查—問題處置”全流程。同時,依托自治區“互聯網+監管”系統,搭建專屬模塊,實現檢查任務線上派發、執法記錄實時上傳、檢查結果一鍵生成報告并公示。
在監管實施上,《實施細則》建立分類分級監管制度,依據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風險等級分為極高、高、中等、低四級,實施差異化檢查:極高和高風險單位每年聯合檢查不超過2次,中等和低風險單位每年至少檢查1次。推行“一次檢查、全面體檢”模式,原則上每年對同一單位檢查不超過2次,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記者 李錦)
(責編:高嘉蔚、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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