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變造核酸檢測報告、偽造工作證明……寧夏3人被行政拘留
人民網銀川10月30日電(趙茉鈺)面對新一輪發生的疫情,寧夏各級公安機關聞令而動,堅決扛起政治責任,忠實履行公安職責,切實維護全區社會大局平穩和正常疫情防控秩序。但是,在此期間,仍有一些人視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顧,偽造變造核酸檢測報告、偽造工作證明。10月30日,寧夏公安廳發布兩例典型案例。
案例一:
10月28日10時許,在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區分局負責的石銀高速卡點,負責核查任務的長勝路派出所教導員楊化云、民警何明在檢查中攔截了一輛車牌號碼為寧AQ78**的白色箱式面包車。要求司機出具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時,該司機出具了一張紙質版檢測報告。民警仔細查看該報告,發現其出示的核酸報告字跡模糊并沒有具體的核酸檢測時間。
據此,民警推斷該司機有使用假核酸報告的嫌疑。隨即帶領核查民警立即控制住車輛,將其移交到屬地長勝路派出所進一步核查。
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長勝路派出所民警李軍濤、朱政豪積極對司機馬某進行政策宣講,馬某交代:自己10月27日做的核酸檢測結果未出,加之又著急給大武口這邊送一批八寶茶,一時心急,便拿10月24日的核酸檢測報告偽造了一份假的核酸報告,企圖蒙混過關,對此,馬某表示非常后悔并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馬某依法處以5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二:
10月28日賀蘭縣一男子在疫情期間偽造醫院工作證明冒充醫務工作者躲避小區管控、擅自流動后被防疫人員識破違法行為人許某和馬某被賀蘭警方依法處理。
當日15時許,賀蘭縣桃林新村小區居民許某擬外出上班,當走到小區門口時被小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攔住,詢問許某上班所在的單位并要求出示工作證明,許某吞吞吐吐,不愿細說,慢悠悠地向工作人員出示了偽造的賀蘭縣人民醫院工作證明,當時的工作人員已經察覺許某行為異常,便進一步詢問許某所在的科室、疫情防控中所負責的工作,一問三不知的許某情緒有些激動,不愿繼續配合工作,此時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只好求助在附近巡邏的公安民警。
經民警詢問并聯系賀蘭縣人民醫院進行確認,許某最終承認自己所持有的工作證明是其聯系朋友馬某偽造的一個假證明,民警隨即將許某帶回所內做進一步調查。
據許某交代,其早晨剛做完核酸檢測,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在家中等待檢測結果,無聊之余便和微信好友聊天打發時間,突然間其朋友馬某向其講述了疫情期間從事疫情防控、保障市民日常生活等工作人員可憑單位工作證明和防疫工作證出入的有關規定,這讓許某萌生了制造假證明的想法。義氣的馬某想著幫人幫到底,便稱其母親在賀蘭縣人民醫院從事保潔工作,醫院印發了工作證明,后通過掃描復印將電子版發給了許某,許某立即打印出來并填寫了自己的身份信息,本想著作為疫情期間出入小區的有效憑證,沒想到第一次使用竟被民警識破。同時,根據許某供述,警方很快將違法嫌疑人馬某抓獲,面對警方的詢問,馬某對其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許某、馬某被賀蘭縣公安局依法分別給予行政拘留5日處罰。
警方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間,請廣大群眾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積極配合測溫、掃碼、提供核酸檢驗報告。對于使用偽造、變造核酸檢驗報告,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決不姑息,構成犯罪的將予以追究刑事責任。也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或撥打110舉報涉疫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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