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 寧夏交警推出7項延期容缺辦理交管業務便民措施
2021年11月17日18:26 | 來源:人民網-寧夏頻道
人民網銀川11月17日電 (閻夢婕)11月17日,人民網寧夏頻道從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獲悉,為認真貫徹寧夏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整體部署,解決群眾因疫情造成的業務超期及無法現場辦理問題,切實為群眾生產生活提供便利,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在全區統一延期容缺辦理以下公安交管業務。
據介紹,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暫停辦理駕駛人考試業務的,統一取消已申請的考試預約,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短信等方式告知群眾,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延期辦理,對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止在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的,統一將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延長3個月。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暫停窗口服務或醫院體檢服務的,駕駛人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期滿換證”業務時,允許容缺身體條件證明辦理,身體條件證明可在2022年1月20日前提交。對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因超過有效期3年未換證的駕駛證,統一將駕駛證注銷期限延后3個月。對于2021年10月20日前已申請滿分教育但未完成滿分教育的駕駛人,統一將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有效期延長3個月。
此外,機動車在辦理轉移、注銷、變更遷出、變更換發新能源汽車號牌業務后,在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期間,原號牌號碼保留期限滿2年的,對使用原號保留期限統一延長3個月。對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因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統一將報廢注銷期限延后3個月。對于已預選機動車號牌號碼有效期止在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期間內的,統一將預選號牌號碼有效期延長為選號后的3個月。
(責編:閻夢婕、賈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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