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拓寬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范圍
12月9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寧夏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統籌使用工作機制,解決部分市縣專賬資金不足問題。
為切實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進一步拓寬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覆蓋范圍,寧夏要求各市縣繼續落實好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及易返貧致貧人員職業培訓補貼(含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政策,不得因戶籍和地域限制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支持有培訓需求的人員就地就近接受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生活費補貼。
對個體工商戶用工、民辦非企業單位用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納入職業培訓范圍并給予培訓補貼和生活費補貼。適當放寬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年齡限制,對確有就業能力和培訓需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按規定納入職業培訓補貼和生活費補貼范圍。對參加自治區級和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集訓的選手,集訓期間按照A、B、C大類分別給予每人每天200元、150元、100元集訓培訓補貼,主要用于集訓基地的耗材補貼,不含獲獎人員獎金、差旅費、交通住宿費、工雜費等其他費用。其中,A類為運輸與物流、結構與建筑技術、制造與工程技術,B類為信息與通信技術、創意藝術與時尚,C類為社會及個人服務。
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戶籍地、常住地、培訓地、求職地參加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培訓合格證書等,均可由培訓所在地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直補個人除外,原則上每人每年享受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一年內不可重復享受。
結合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發展形成的新就業需求和新就業形態,寧夏支持各地探索開展老年人能力評估師、網絡直播帶貨、無人機駕駛員等新業態、新工種培訓,培訓合格的按每人800元標準給予培訓補貼。
“十四五”期間,寧夏將持續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建設項目。對持續招生并積極參與和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訓工作的技工院校,根據招生人數和在校生規模,按購置培訓教學儀器設備需求的60%給予資金補助,最高補助資金不超過分檔補助標準,其中在校生人數為200人以下、200人至500人、500人至1000人、1000人至2000人、2000人以上的,最高補助標準分別為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
自治區人社廳將指導技工學校重點圍繞特色專業和急需緊缺專業建設需求,對教學儀器設備購置進行充分論證,避免同質化、重復性建設,嚴格按照采購有關程序進行購置和驗收。對因技工院校資金不到位的,自治區專賬資金不予補助;對將不屬于培訓教學儀器設備納入購置范圍,以及經人社部門組織專家驗收或審計等監督機構發現技工院校套取資金的,將收回專賬補助資金,并停止一年招生。(記者 馬照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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