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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將全面實施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

    2021年12月25日09:08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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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意見》,將按照“確定基本保障內涵,厘清待遇支付邊界,明確政策調整權限,規范決策制定流程”的總要求,利用三年時間,逐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

    《實施意見》明確,2021年底前,全區統一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框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常態化保障平穩過渡,完成超基本醫保支付范圍政策的清理。自治區全面梳理以往出臺的與清單不相符的制度政策,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原則上“誰出臺誰負責清理”。

    2022年年底前,完成三重保障制度中各項政策項目設置和名稱的統一規范,清理自治區層面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外政策。按照國家要求適時統一醫療救助制度安排,地方現有各類扶貧超常規制度安排歸并入醫療救助制度,相關措施資金統一歸并入醫療救助基金。自治區范圍內依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以基準為參照推動實現籌資和待遇基本均衡。原則上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率8%左右,個人繳費率2%左右;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與個人繳費標準之比達到2:1以內。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按要求設置封頂線,規范和統一住院、門診慢特病起付標準,不同級別醫療機構設置差異化報銷比例。住院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職工醫保達到80%左右,居民醫保達到70%左右。逐步均衡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制度的籌資待遇標準。

    2023年6月底前,全區各市、縣(區)超出待遇清單范圍的政策全面完成清理和規范。2023年年底前,全面實現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規范統一,全區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繳費率等籌資政策工具,以及起付標準、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待遇政策工具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要求;逐步取消影響人員流動的地方性政策門檻,嚴格執行待遇保障清單確定的基金支付范圍;全面完成大病保險超支付政策范圍費用特殊政策的清理和規范。 (記者 周昕)

    (責編:梁宏鑫、賈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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