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科技項目實施“賽馬制”攻關機制
8月26日,記者從自治區科技廳獲悉,為優化創新資源配置,遴選優勢創新主體加強重大、關鍵、應急技術攻關,支撐引領自治區高質量發展,自治區科技廳聯合財政廳于近日出臺了《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項目“賽馬制”實施辦法(試行)》。
科技項目“賽馬制”是指聚焦自治區現代農業、生態環保、人民生命健康等領域重大、關鍵、緊急性公益需求,在發布榜單(指南)、公開揭榜(申報)、專家論證基礎上,對同一榜單(指南)的兩個以上揭榜(申報)單位先同時立項、后重點聚焦、優中選優的項目組織實施方式?!百愸R制”項目組織實施主要包括平行立項、定期評估和結題驗收等關鍵環節,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項目資金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辦法》明確,揭榜項目立項后,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與揭榜(申報)單位、發榜單位簽訂項目合同(任務)書,明確項目實施期限、階段性評估時間和目標、驗收時間和考核指標、知識產權歸屬等?!百愸R制”項目資金在財政科技資金年度預算中統籌安排,立項后分批撥付,首筆資金不超過每個承擔單位項目資金總額的20%。
《辦法》明確,項目實施過程中,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按照約定時間,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進度、階段性成果、資金使用情況等進行評估。評估后決定繼續支持的,依程序給予第二筆資金,首筆資金加第二筆資金不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70%。評估后決定不繼續支持的,項目自行終止,由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資金進行清算,收回結余資金。如經評估認為兩個項目承擔單位都完成了階段性任務,有望在約定時間內實現研發目標,可繼續同時支持至項目實施結束。
《辦法》明確,項目實施過程中,因客觀原因或不可抗力導致項目任務無法按期完成的,項目承擔單位應書面提出項目延期或終止申請,報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批。項目延期只可申請一次,延期時限不超過一年。項目終止實施的,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收回已撥付的剩余項目資金。
“實行科技項目‘賽馬制’是繼‘揭榜掛帥’制度之后,改進自治區科技項目立項和管理方式的又一重要舉措,對進一步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提高科技創新效能、促進科技成果產出具有重要意義?!弊灾螀^科技廳負責人表示,實施辦法的出臺,標志著自治區科技項目從平行立項、定期評估到結題驗收的“賽馬制”設計和實施保障已經完成。下一步,自治區科技廳將抓好實施辦法貫徹落實,讓更多“千里馬”在科技疆場脫穎而出,支撐引領自治區高質量發展。(記者 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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