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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購買退燒、止咳等藥物不再進行實名登記

    2022年12月09日19:37 | 來源:人民網-寧夏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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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銀川12月9日電(李甜甜)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和國家藥監局有關文件精神,12月9日,寧夏藥監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監管措施的通知》,進一步明確現階段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監管措施。

    即日起,寧夏所有零售藥店銷售(包括網絡銷售)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治感冒等藥物不再進行實名登記推送,對進店人員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查驗健康碼。寧夏藥監局2022年9月23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的補充通知》(寧藥監發〔2022〕39號)中“零售藥店工作人員每日進行一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的要求不再執行。網絡銷售藥品、銷售處方藥、含麻藥品等嚴格落實有關規定。

    各地要指導幫助零售藥店復工復產、應開盡開,不得隨意關停,引導具備24小時營業條件的零售藥店、自動售藥機等全天候營業,做好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常規藥品醫療器械的采購、儲備,保障群眾基本購藥需求。

    現階段,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零售藥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可通過線上線下渠道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僅為其門店配送抗原檢測試劑的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可以憑藥品經營許可證購進配送。企業開展抗原檢測試劑批發業務,要取得含體外診斷試劑經營范圍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網絡銷售抗原檢測試劑的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以及配送抗原檢測試劑的零售連鎖總部,要及時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各級監管部門要對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療藥物、抗原檢測試劑等防疫用醫療器械流通環節開展全覆蓋檢查,重點關注進貨渠道、冷鏈保障、儲運管理和信息追溯等內容,督促企業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對從事抗原檢測試劑經營的企業、零售藥店、藥品零售連鎖總部要進行摸排,建立企業清單。對于捐贈用于疫情防控的藥品醫療器械,要確保來源合法、儲存和運輸管理符合有關要求。

    加強網絡銷售藥品醫療器械的主動監測和監督管理,督促藥品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和網絡銷售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規發布藥品銷售信息,嚴格執行處方藥銷售管理制度,嚴禁通過網絡零售新冠肺炎治療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對未按照規定銷售或發布信息的,要果斷采取頁面屏蔽、鏈接下架、限制銷售等措施。

    各級監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厲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醫療器械,違規銷售處方藥、含麻藥品,銷售假劣藥品,銷售不合格醫療器械等違規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要加強與衛生健康、工業和信息化、公安、醫療保障等部門的信息溝通與監管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要加強安全用藥用械科普宣傳,結合安全用藥月活動,針對群眾關心的居家治療期間的抗原檢測、藥品使用等問題,加強科普干預,引導公眾不囤積或大量購買藥品醫療器械,按照標簽要求正確儲存并在醫師、藥師指導下或按照說明書科學合理使用藥品醫療器械。

    (責編:李甜甜、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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