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以“復議+調解”加速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2022年08月24日08:40 | 來源:寧夏日報
“行政復議從申請到收到調解書,才一周時間,沒想到行政復議工作效率這么高?!苯?,一起行政爭議經自治區司法廳調解得到及時化解后,行政復議申請人伍某感慨道。
不久前,伍某未經允許進入某自然保護區緩沖區爬山,被該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給予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伍某不服處罰,向自治區司法廳申請行政復議。收到申請后,司法廳行政復議部門當日受理,并確定辦案人員。經向雙方當事人調查取證、充分了解案情后,認為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可以適用調解方式處理。在充分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依法組織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辦案人員就自然保護區相關法律法規向伍某進行了普法宣講,對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必要性進行了釋法析理。通過調解,達成行政復議調解協議,將罰款變更為3000元,申請人按變更后的數額主動繳納了罰款,原行政處罰決定不再執行。
“行政復議調解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書一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通過調解,能夠促使當事人之間就爭議事項盡快達成共識,既能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又能有效提高辦案效率,實現案結事了,是復議機關解決行政糾紛的有效手段?!弊灾螀^司法廳行政復議與應訴二處處長王晟介紹說。
近年來,寧夏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充分發揮“便民、高效、方式靈活、不收費用”的制度優勢,在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提高辦案效能上下功夫,確保案件快立、快審、快結,在行政復議案件辦理中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實行“復議+調解”,加大協調、調解力度,注重行政糾紛的實質化解,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顯。今年以來,辦結行政復議案件的平均辦案期限僅為法定辦案期限的60%,跑出了辦案“加速度”。(記者 馬忠 實習生 武治瑾)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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