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彈性供應工業用地
2021年08月03日08:25 | 來源:寧夏日報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用地彈性供應實施辦法(試行)》近日出臺,按照《辦法》我區不僅將原有一次性出讓50年的“剛性”供應方式拓展為多年期、多方式、可選擇的“彈性”供應方式,還進一步明確工業用地使用權租賃的租金和出讓金征收標準,助力企業降低用地成本。
彈性年期是指整宗土地以低于對應用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法定最高年限的使用年期出讓的供應方式!掇k法》提出,各市、縣政府供應工業用地時,可采取彈性年期、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依據產業類型、生命周期、投資狀況等要素,采取彈性年期供應的工業用地原則上不超過20年,其長期租賃期限一般為5到10年,最長不超過20年,期滿后可以續期。同時,工業用地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總年期原則上不超過20年,最長不超過法定最高出讓年期,先租后讓的土地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辦法》通過要求工業用地使用權租賃的租金不得低于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折算的最低租金標準,也將助力企業更好地降低用地成本。我區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出讓起始價格,將根據工業用地法定最高出讓年期評估出讓價格并進行年期修正后確定。采用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土地的,將租金及出讓金在土地供應時同時計算。租金原則上一次性繳納,也可以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記者 張唯)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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